環境部公告116年1月起調整電子電器與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塑膠再生料達25%以上享綠色費率85折優惠。企業應精準核算BOM表與提出合規認證,避免帳料不符與追繳處罰。
116年電子產品回收費率調整,綠色費率誘因大幅提高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正式公告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預計自 11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實施。本次修正針對顯示器、可攜式電腦(筆記型電腦與平板電腦)、主機類及 27 吋以下液晶電視機等項目調整徵收費率;同時,為鼓勵企業引導資源永續利用,凡添加 25% 以上合規塑膠再生料之應回收電子產品,綠色費率優惠由原先的 95 折大幅提升至約 85 折。
因應環境部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16 條調整回收基金帳戶收支與徵收費率,製造業與進口商應提早因應相關產品成本結構變更,並檢視內部資材拆解與綠色材料認證歷程,確保合規申報。
申報與稽查常見地雷:BOM表資材計算錯誤與憑證不符
在協助廠區進行責任業者申報與現場稽核時,同業最常遇到的營運盲點與裁罰風險包括:
BOM表資材拆解計算基準偏差:許多研發或廠務人員在推算塑膠再生料添加比率時,未扣除金屬件、電子零組件等非塑膠結構重量,僅以單一零件估算,導致實際再生料添加比率未達法定 25% 標準卻誤報優惠費率。經主管機關勾稽查核屬實,將認定屬短報或漏報回收清除處理費,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51 條處以應繳納費用 1 倍至 5 倍之罰鍰,並限期補繳。
申報帳料不符與認證憑證缺失:使用再生塑膠料卻無法提供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之材質證明或來源交易聯單,導致稽查時遭剔除綠色費率資格,除了補繳差額外,亦增加企業管理成本與行政復查代價。
傑太環工李昇憲技師觀點:落實責任業者申報與循環資材管理
針對回收費率新制與綠色費率優惠,傑太環境工程顧問 李昇憲技師 提出以下實務應對策略:
建立精準資材拆解與BOM表核算機制:針對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顯示器、主機及可攜式電腦等 13 項公告應回收電子產品,精確計算塑膠總重與再生料使用比例,確保 25% 門檻計算毫無瑕疵。
完善供應鏈溯源與驗證文件:採購再生塑膠料時,務必要求供應商提供完整品質檢驗報告及合法回收料源憑證,並妥善留存備查。
結合廢清書與清除處理管道檢視:落實廠內 廢清書及廢棄物清除處理媒合,確保生產過程中產出之廢塑膠與邊角料具備合法清除處理歷程,完善企業資源循環佈局。
應回收電子產品綠色費率合規申報 4 步驟
盤點應回收電子產品範疇:確認製造或進口之產品是否屬於公告之 13 項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別。
審核塑膠再生料添加比例與認證:精確核算塑膠部件重量,確保再生塑膠料添加比率達 25% 以上,並取得第三方認證檢驗報告。
核算 116 年新版費率與綠色優惠:套用 116 年 1 月起生效之新版徵收費率,對符合條件之品項套用 85 折綠色費率優惠。
於限期內完成線上申報與繳費:依規定時限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線上申報系統完成營業量或進口量申報,並留存扣繳單據與憑證。
業者常見問題 FAQ
Q1:116年起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調整,所有電子產品都適用 85 折優惠嗎?
A: 否,僅限添加 25% 以上合規塑膠再生料之指定電子電器與資訊物品類產品方可享有約 85 折的綠色費率優惠,一般產品仍依調整後之標準費率計收。
Q2:企業如果誤用了綠色費率,會面臨什麼樣的法規處分?
A: 若經稽查發現再生料添加比例未達標或憑證不符,將被認定為短報費用,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應繳納費用 1 倍至 5 倍罰鍰並限期補繳。
在主管機關對綠色費率審查與營業量申報稽查日益嚴格的趨勢下,若因內部帳料計算不實或憑證疏漏導致裁罰,將直接影響企業營運利潤。本篇文章由傑太環境工程顧問 李昇憲技師 撰寫。傑太環工位於新北市土城區,具備豐富的 廢清書及廢棄物清除處理媒合 經驗。歡迎 聯繫預約真人技師諮詢。
【YMYL 專業免責聲明:各廠區實際製程、環境變數與運作條件皆不相同,本文所提及之合規建議與法規解讀僅供參考,具體申報標準與防範措施,仍需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現場技師簽證評估為準。】


